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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教育部2021年度高校科技/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

发表者:科研促进部日期:2021-12-02点击:

院内各单位:

为做好教育部2021年高校科技/社科统计年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统计时限

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各部门汇总截止前,科研成果公开确认因时间滞后导致不能及时纳入统计的,可在下一年度统计。

二、统计内容

1、《科研成果统计收集表》分社科类和科技类,请各部门根据教工现从事岗位所属学科分类统计。统计范围主要包括:论文、出版著作、其它出版成果、研究与咨询报告、获奖科研成果、专利、学术会议、其它学术交流等。

2、《科研机构统计收集表》分社科类和科技类,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统计。

3、《历年科研项目一览表》适用于有科研项目的部门,凡是往年立项未结题、2021年立项、2021年结题的项目都在统计范围之类(学院统一组织申报获得立项或有到科研促进部备案立项材料的,不需要填写)。

三、统计要求

1、学术论文:学院图书馆知网能检索到的,不需提交佐证材料;凡学院图书馆知网检索不到的,需提交论文检索证明和论文复印件(封面、目录和论文全文)1份。

2、学术著作、教材、编著、译著:需提交正式出版物原件1份。

3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:需提交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
4、获奖科研成果:需提交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
5、课题:未通过科研促进部申报的其他立项项目需提供课题申请书或合同书、课题立项通知书原件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请各部门将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汇总后,于2021年12月13日前交至科研促进部(景祺楼1401,电话:6182009),电子档请发送到kycjb2015:163.com,并注明“2021年度统计年报资料”。

附件: 2021年度统计年报材料.rar

科研促进部

2021年1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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